成都个体户简易注销
个体简易注销免于办理清税证明的具体条件
“两证整合”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,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,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:
1、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;
2、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有领用、没有代开过发票,且没有欠税、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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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简易注销免于办理清税证明的具体条件
“两证整合”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,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,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:
1、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;
2、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有领用、没有代开过发票,且没有欠税、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