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公司税务注销即时办理的条件
税务注销及时办理的受理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,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,采取“承诺制”容缺办理,即时出具清税文书:
1. 纳税人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,并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。
2.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、无欠税(滞纳金)及罚款的纳税人,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。
3. 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、无欠税(滞纳金)及罚款、已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
4.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,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,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的纳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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