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注册营业执照资料2025
在成都市注册营业执照,需要准备以下资料:
一、基础资料
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或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》:
根据企业类型(公司或个体工商户)选择相应的申请书。
申请书需详细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,包括名称、类型、住所、经营范围、注册资本、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等。
身份证明:
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如果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是外籍人士,则需要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。
场地证明:
企业住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房东的产权证明复印件。
如果企业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,应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。
如果租用他人场所,应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。
如果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,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、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。
二、股东及出资资料
公司章程:
由全体股东共同签署,明确公司的基本架构、股东权益、议事规则等。
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:
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。
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。
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。
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股东出资证明:
股东出资的银行转账凭证、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。
三、其他资料
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:
如果企业需要预先核准名称,则需要提交该通知书。
委托代理人证明:
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营业执照,则需要提交经营者签署的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特殊行业资料:
如果企业涉及餐饮、洗浴中心、美容店等特殊行业,还需提供相应的卫生许可证、环保审批文件等特殊资料。
其他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:
如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。
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。